机构设置及人员编制
市粮食局设6 个职能科室和离退休干部科。
(一)办公室(挂政策法规科牌子)
协助局领导组织协调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机关文秘、信息、档案、机要、保密、信访、督查、接待、保卫、会务及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研究拟定全市粮食工作的政策规定和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行政应诉、复议和普法、宣传工作;负责机关后勤行政管理工作。
(二)人事教育科
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劳动保障以及党群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全市粮食系统职工教育、人才培养工作;负责全市粮食系统人员、工资和机构网点统计工作。
(三)调控监督科
编制并组织落实全市粮油产需和收支平衡计划及购销调存计划、进出口计划、市级储备粮计划;配合工商、物价等部门进行粮油价格和交易市场的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承办粮食批发准入资格和粮食加工企业粮食收购资格的审查;监督检查粮食流通和储备粮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
(四)储运基建科
负责全市粮油仓储及运输管理;组织实施市际间粮油调拨,指导协调各区县办事处间余缺调剂;指导地方粮食储备和农村储粮工作;指导全市粮食系统基本建设和安全生产。
(五)财务科
组织实施国家和市有关财务、会计、税收、信贷制度,管理市财政和国家有关部门下拨及直属单位上缴的各项资金;负责全市粮油收购资金的预测、筹措及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编报全市粮油财务计划和会计决算,汇总财务会计报表;负责局直属单位的财务管理,监督检查局直属单位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六)产业发展科
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粮食科技和产业发展规划;组织重大科技攻关、成果鉴定和推广工作;组织开展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指导粮办工业实施技术改造和生产经营;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监督管理粮油商品质量、计量标准;监督实施粮食储存、运输的技术规范。
离退休干部科
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服务工作,指导局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服务工作。
纪检委、监察室
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纪检监察工作。
人员编制
市粮食局机关行政编制15名,离退休干部工作人员编制2名,机关工勤人员编制2名。可配备局长1名,副局长3名,纪委书记(监察室主任)1名,科级领导职数8名(含工会主席1名)。 |